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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年新增1030吨化工新材料系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5.10.2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年新增1030吨化工新材料系列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科永公司现拟总投资675.62万元(94万美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反应釜、计量槽、机泵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030吨新材料(1000吨助剂SX4乳液、30TPI树脂)。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960万元,利润435万元,税收14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及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

X

Y

环境空气

联合村

296332.94

3336372.2

居住区

~2650

环境空气二类区

SE

~2460m

世海村

294187.45

3334935

~2540

S

~2300m

兴海村

294679.95

3335420.8

~3090

S

~1930m

新河村

295748.5

3335928.5

~2000

SE

~2270m

舜东花园

293574.8

3339515.9

~3000

N

~2160m

园区生活区

296091.1

3337033.9

~5000

E

~2100m

盖北镇中学

296057.66

3335660.99

学校

~500

SE

~2536m

盖北镇中心小学

296185.65

3335759.45

~500

SE

~2495m

地表水环境

北塘河

III

N

~650m

规划河

E

~290m

地下水环境

厂址占地范围及其周边20 m2潜水含水层

未划分

/

/

声环境

厂界四周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

/

/

土壤

厂区占地范围内厂界外200m范围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丙酮、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聚合、溶剂回收、过滤干燥、桶装料打料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RTO焚烧处理后排放;固体投料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同包装间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根据初步预测表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等。经收集后送鸿盛化工500 t/d的污水站经pH调节+兼氧+好氧处理达标后经泰盛排放口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废水量在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能力之内,对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无影响。由于污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和雨污分流情况下对园区内河基本无影响。

3)固废

本项目产出的固废主要为各类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废弃包装材料),依托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处置方面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各类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0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聚合、溶剂回收、过滤干燥、桶装料打料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RTO焚烧处理后排放;固体投料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同包装间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各类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等。经收集后送鸿盛化工500 t/d的污水站经pH调节+兼氧+好氧处理达标后经泰盛排放口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3)固废: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利用现有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0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5)地下水和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腐防渗,并强化应急响应等手段,从源头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通过采用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工艺上设置DCS控制系统、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现有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经济开发区,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上虞市域总体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企业应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自厂界外延)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为:20251023~2025115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5-88604937

2)管理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电话:0575-82739019

3)建设单位: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方工/0575-82392151  邮编:312369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4)环评单位:

杭州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13588004536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2号楼13068-13078   

邮编:31000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1022